从数据来看,我国新能源电站资产交易的卖方以民企 / 上市民企为主,买方则以央企、国企为主。形成这一交易流向的主要原因有:第一,民企融资成本较高,补贴拖欠致使电站面临盈利能力下降,造成企业运营困难,抛售电站资产成为不得已的选择;第二,央企、国企承受补贴拖欠能力较强,在碳中和的时代背景及清洁发展和社会责任的大环境下,进入新能源电站资产扩张阶段,对电站的收购需求以及其主营业务的稳定收益都是收购行为的有力支撑。
聚焦 2020~2021 第一季度我国新能源电站交易,从风电项目来看,来自民企、上市民企、央企和国企卖方的项目,主要流向央企、国企和外资的买方,其中买方和卖方的交易规模占比相对均衡;从整体交易规模更大的光伏项目来看,来自最大卖方 —— 民企 / 上市民企的项目主要流向央企、国企,并占据了买方主导地位。同时在交易规模流向中,金融资本、外资等也贡献了少量卖方规模,但在光伏项目的买方流向上,其他几类参与方的收购规模差异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