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发电作为发达国家广泛采用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符合 “ 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 三原则。
一、减量化:垃圾焚烧后,一般体积可减少 90%以上,重量减轻 80%以上。垃圾焚烧后再填埋,可以有效地减少对土地资源的占用。
二、无害化:高温焚烧后可消除垃圾中大量有害病菌和有毒物质,可有效地控制二次污染。大量生活垃圾露天焚烧和填埋场自燃向大气中排放的二噁英,是同量垃圾经过现代化焚烧排放二噁英的几千倍。来自德国的研究显示,当垃圾被运往焚烧厂时,二噁英单位含量就已达 50 纳克,生活垃圾经过焚烧后,垃圾中原有二噁英得到分解,向空气排放的二噁英不高于 0.1 纳克。
三、资源化: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热能可用于发电供热,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垃圾发电不但能变废为宝,产出电能,还能节约煤炭资源。国际上通常认为垃圾的平均低位热值能达到 3000 千卡 / 千克,标准煤的热值是 7000 千卡 / 千克,大约燃烧 2.3 吨垃圾可节约 1 吨煤。我国的城市垃圾以生活垃圾为主,含水量较大,热值只有 1000 千卡 / 千克,但即便如此,焚烧 7 吨垃圾也可节省 1 吨煤,假使全年城市垃圾的一半用作焚烧,则可省煤 2000 多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