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9 月,生态环境部官网发布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要求,经国家核安全局批准,秦山核电厂 1 号机组运行许可证获准延续,有效期延续至 2041 年 7 月 30 日。秦山核电 1 号机组是我国第一座自行设计、建造和运行管理的 30 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1991 年 12 月 15 日首次成功并网,结束了中国大陆无核电的历史,初始设计寿命 30 年。
11 月 5 日,国家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通过告知承诺制完成对秦山核电厂 1 号机组延续运行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审核和办理。这是该机组继 9 月 3 日获得国家核安全局延续运行许可后,再次获得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延续运行许可,有效期延长至 2041 年 12 月 15 日,机组容量变更为 350MW。至此,秦山核电厂 1 号机组延续运行相关许可取证工作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