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把核电站的组成设备称为核电设备,各系统的设备约有 48,000 多套件,其中机械设备约 6,000 套件,电器设备 5,000 多套件,仪器仪表 25,000 余套件,总重约 6.7 万吨。一座 2 ×60 万千瓦的压水堆核电站约有 290 个系统。
核电设备总体上可分为三大类:核岛设备(NI)、常规岛设备(CI)和辅助系统(BOP)。核岛设备是承担热核反应的主要部分,技术含量最高,对安全设计的要求也最高。常规岛设备在技术上不区分第二代和第三代;辅助系统的工程规模比较小。这三种设备在核电站的造价中所占的比例大致为 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