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7 日,安徽淮海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徽淮海实业集团”) 党委原书记、原董事长童伯根贪污、受贿一案在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童伯根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 年至 2022 年,被告人童伯根利用担任淮北矿业集团朱仙庄矿矿长、淮北矿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安徽淮海实业集团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职务提拔、煤矸石采购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杨某等 28 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459.846397 万元。
此外,被告人童伯根在担任淮海实业集团总经理时,安排淮海实业集团违规拨款支付至集团下属企业福乐定公司腾达服装厂 119.5888 万元,被告人童伯根伙同该服装厂承包人荣某侵吞国有资产 76.665623 万元。
被告人童伯根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受贿、贪污的事实,积极退赃,认罪态度较好。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童伯根委托的律师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童伯根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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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