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多处资产将被处置,宝能流动性危机待解

131
2023-4-06 13:34

清明小长假前夕,深圳市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下称“银通前海金融”) 在官网发布的两份债权招商公告,牵引出了宝能旗下多处资产将被处置的事项。

4 月 4 日,银通前海金融发布宝能地产委托贷款债权、宝能汽车信托贷款债权的招商公告。

其中,宝能地产截至处置基准日,委托贷款债权本金约 42.23 亿元及利息 9.31 亿元、费用、违约金等。而宝能汽车截至处置基准日,信托贷款债权本金 22.9 亿元及利息 1.79 亿元等,这意味着上述资产本金和利息合计就超过了 76 亿元。

证券时报·e 公司记者注意到,近年来,由于宝能集团遭遇了流动性问题,旗下资产频繁遭遇司法拍卖,上个月法拍成交的就包括数十套宝能城花园以及所持上市公司部分股份。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 1 月宝能集团召开的经营工作会议上,宝能集团董事长姚振华直言,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回笼现金流,逐步化解流动性问题挑战。要抓住政策支持窗口期,推进集团诉讼和解、债务展期等各项工作,确保公司发展基本盘。

多处资产将被处置

公告显示,受委托,转让方拟处置以下优质资产,银通前海金融公开披露以下资产转让信息,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具体来看,宝能地产委托贷款债权招商公告显示,该债权债务人为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宝能地产委托贷款债权的共同债务人为深圳市中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莱华置业有限公司、宝能汽车、哈尔滨恒泰置业有限公司;保证人为钜盛华、宝能集团、CHIA TAI(SHENZHEN)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姚振华。

该贷款债权包括多个抵押物和质押物。

公告显示,抵押物证载建筑面积合计约 79.27 万平方米,为宝能科技园(南区)一期 A 区 A1 栋至 A7 栋、B 区 B1 栋至 B5 栋、二期 C 区 C1 至 C3、宝能科技园 6 栋(余额抵押)、宝能科技园 9 栋(余额抵押)。质押物为深圳市中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51% 股权、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12.5% 股权。

截至处置基准日 2023 年 2 月 20 日,委托贷款债权本金 42.23 亿元及利息 9.31 亿元、费用、违约金等(具体以最终实际计算为准)。

另一公告显示,宝能汽车信托贷款债权的保证人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嘉宝盛置业有限公司、宝能城有限公司、深圳前海锐致投资有限公司、姚振华。抵押物为深圳市龙岗区宝能科技园 (南区) 一期 A 区 A1 栋至 A7 栋、B 区 B1 栋至 B5 栋、二期 C 区 C1 至 C3 栋;目前,诉讼情况为已诉,抵押物及债务人名下不动产、土地已查封。

截至处置基准日 2023 年 2 月 20 日,宝能汽车信托贷款债权本金 22.9 亿元及利息 1.79 亿元、费用、违约金等(具体以最终实际计算为准),其中本金 22.89 亿元的债权已原状分配至转让方。

收购动作引发关注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宝能系旗下部分资产就已经被拍卖,其中包括深圳宝能城花园数十套房产以及所持中炬高新部分股权。

阿里司法拍卖网的拍卖结果显示,3 月 7 日,深圳宝能城花园的 25 套拍卖房源全部拍出,无流拍。此次拍卖的宝能城花园成交价在 1383 万元至 1911 万元之间,拍卖房源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北侧宝能城花园(东区)三期,户型面积在 131 平方米至 199 平方米,从房源的起拍价来看,此次拍卖的 25 套房源的起拍价约为评估价的 8 折至 9 折之间。

实际上,深圳宝能城花园总计有 484 套房产需要进行司法拍卖,此前已有部分房产被拍卖。而宝能城花园法拍房源,权利人为宝能城有限公司,拍得款项用于偿还宝能集团的贷款。

另一方面,宝能系股东中山润田持有中炬高新的股份也在近期也司法拍卖。3 月 23 日,中炬高新公告,中山润田所持有的中炬高新 1200 万股股份,被公司股东火炬集团一致行动人鼎晖桉邺 4.06 亿元拍下,占公司总股本的 1.5279%。

值得一提的是,在拍卖股权和房产来偿债的同时,宝能系公司还抛出大手笔增持计划计划也引发交易所关注。

3 月 22 日,宝能集网站公告称,间接控股子公司冠隆物流通过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增持 16 万股的南玻 A 股份,均价 6.62 元 / 股,并计划继续最多增持该公司 6.26% 的股份。按以上述均价估算,宝能系完成增持计划所需资金至少也在 10 亿元以上。

此后,南玻 A 也发布了相关公告。对此,深交所发函要求,南玻 A 详细说明本次公告称增持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的具体来源,包括不限于是否属于借贷资金、理财资金、资管计划产品资金或其他金融衍生产品资金。

3 月 30 日,南玻 A 回复深交所关注函,根据股东的回函,冠隆物流表示,实施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具体主要来自于上层股东投资款或股东借款等,不存在实施大额杠杆收购或“忽悠式”增持的意图。

对于冠隆物流的相关解释,深交所再向南玻 A 发关注函,要求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详细说明有关回函显示的“上层股东投资款或股东借款”的具体安排。

来源 / 证券时报

 
玄能
注意:本文为投稿文章,由「 玄能」于 2023-04-06 投送,若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
转载说明:除特殊说明外本站文章皆由CC-4.0协议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
猜您喜欢
评论(没有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