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公布!

135
2023-7-04 22:36

国家能源局 4 月 25 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管理,压紧压实电力企业大坝安全主体责任,现将电力行业 665 座注册登记和登记备案的水电站大坝运行单位及主管单位的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以下为原文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 2023 年全国水电站大坝管理单位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国能综通安全〔2023〕3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大坝中心,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管理,压紧压实电力企业大坝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15 年第 21 号)、《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15 年第 23 号)等规定要求,现将电力行业 665 座注册登记和登记备案的水电站大坝(以下简称大坝)运行单位及主管单位的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各电力企业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大坝安全责任体系和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大坝运行全过程安全管理,保障大坝运行安全,防范大坝安全事故发生。地方各级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切实落实大坝安全地方管理责任。各派出机构要按照国家能源局授权,严格履行大坝安全监管职责。大坝中心要加强大坝安全技术监督。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2 年 4 月 14 日

(图片来源:veer 图库)

来源 / 国家能源局网站

 
玄能
注意:本文为投稿文章,由「 玄能」于 2023-07-04 投送,若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
转载说明:除特殊说明外本站文章皆由CC-4.0协议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
猜您喜欢
评论(没有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