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市场中,按照减排碳资产(CCER)开发的额外性要求和总体抵消限制,通过 CCER 对新能源绿色价值进行普遍支持可能不太现实。但如果在消费侧认可绿电的零碳效果,新能源环境价值可通过绿电采购,在企业碳负债侧(实际排放)进行体现,从而激发消费侧对新能源电力的购买需求,促进新能源电力溢价。参考全国碳交易市场当前价格,相当于每 kWh 绿电带来的减碳价值约 0.04 元 /kWh(按照每 kWh 火电排放 800g 二氧化碳粗略测算),只要绿电溢价低于 0.04 元 /kWh,采购绿电相对于在市场上购买碳资产更加便宜,企业会选择购买绿电的方式减碳。在一个相对稳定透明的市场环境中,通过电力市场和碳市场的充分联动,绿电溢价将向碳价趋近。
按照溢价 4 分 /kWh(考虑 2030 年碳价 80 元 / 吨情况下,62.5% 的成本向电力市场传导,对应 4 分 /kWh),2030 年绿电交易电量规模按照 12000 亿千瓦时(约占当年新能源电量 50%)测算,在绿电交易市场上附加收益接近 500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