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 抵消机制:降低履约成本,鼓励自愿减排。四大核心机制:
①抵消比例:CCER(核证自愿减排量)1:1 替代碳配额,抵消比例不超过总碳配额的 5%;
②认定流程:5 步法 — 项目设计、审定、备案、减排量核证、减排量备案。
③可行性评估:识别基准线、评估项目额外性及经济效益。
④减排量测算原理:减排量 = 基准线排放 - 项目排放 - 泄露排放。项目计入期分为可更新计入期(7*3=21 年)和固定计入期(10 年)。
市场空间:按 5% 抵消比例测算,我们预计全国碳市场初期 CCER 需求量约 1.65 亿吨 / 年,长期有望扩容至 4 亿吨 /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