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市场和各试点碳市场构建了覆盖配额总量、分配、交易、核查、履约的核心管理制度。具体包括以下 5 个制度:
(1)配额总量制度。在摸排历史排放数据的基础上,确定各试点碳市场配额总量目标,各试点年度配额总量为 0.5 亿~2.65 亿 t。
(2)配额分配制度。在总结各地碳市场配额分配的基础上,我国逐渐形成以免费为主,自愿拍卖为辅的配额分配方式,拍卖比例逐渐提高。以广东为例,在强制竞拍 3% 配额总量的规定遭遇适用困难后,当地政府取消了强制拍卖的规定,一年分 4 次进行拍卖,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参与拍卖。
(3)交易制度。中国目前的碳市场交易主体是以控排企业为主,投资机构为辅,同时容许个人有限参与,整体上表现出以履约为目的的特征 [7]。以全国碳市场为例,目前交易主体全部为控排企业,第一个履约周期 70% 的交易量集中在履约截止日期前的一个月(2021 年 12 月)。
(4)核查制度。我国的碳核查制度是政府主导型,由政府制定标准和方法,并主要由政府购买服务或提供补贴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核查检验。目前全国已有 300 多家第三方核查机构,积极支持碳排放数据核查核验工作。
(5)履约制度。我国的履约制度以配额清缴为主,以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消清缴为辅。据统计,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约 3400 万 tCCER 被用于配额抵消清缴,为企业降低了配额清缴履约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