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 的产生背景:2012-2013 年,我国碳交易试点启动,之前一直学习欧盟的碳交易体系,因此中国试点方案遵循欧盟的体系 ——“ 配额 + 资源减排 ” 的模式,配额来源于排放企业,自愿减排包含光伏、水电、林业碳汇等。当时欧盟碳市场比较低迷,国际自愿减排市场处于停滞阶段,2008 年前我国注册了很多 CDM 没有被交易,需要消化的渠道,因此产生 CCER。CCER 的方法学、项目核查机构基本沿用 CDM 体系。
截至 2017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暂缓 CCER 备案,网站公示项目 2871 个,备案 867 个,签出 254 个;其中林业项目 96 个,备案 13 个,签出 1 个。其中第一个林业 CCER 项目 —— 广东长隆碳汇造林项目,年均减排量 1.7 万吨;13 个备案项目年均减排量 187.15 万吨,占全部备案项目的 5%,林业类项目占比偏小。
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CDM 项目数据库(CDM 项目数据库,2017),截至 2017 年 9 月 5 日,全球共有 66 个林业碳汇项目获得 CDM 执行理事会批准注册。其中,中国有 5 个 CDM 林业碳汇项目获得注册,分布情况为广西自治区 2 个,四川省 2 个,内蒙古自治区 1 个,注册造林面积约 31 万亩。注册的 CDM 林业碳汇项目,不到注册的 CDM 项目总数 7730 个的 1%,碳汇交易量也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