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际能源网 / 光伏头条统计,截止目前,我国已注销光伏企业达 2744 家,平均寿命 2.6 年。2018 年 6 月以后注销光伏企业已达 638 家,其中,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注销企业位居前三,成为新政发布之后的消亡重灾区。531 新政后,光伏企业资金压力更为严峻,一般能获得银行贷款的民营光伏电站投资企业都必须是上市公司,贷款利率需在基准上浮 15-30%,可能要达到 8 -10%,甚至 10% 以上的水平。
2015 年和 2016 年是 “ 初创潮 ”,2017 年和 2018 年是 “ 破产潮 ”:我国注销光伏企业多成立于 2015 年和 2016 年。然而,2017 年之后,却进入密集消亡期,注销光伏企业数量骤增,由 2016 年的 405 家增至 2017 年的 906 家、2018 年 11 月的 1154 家。2016 年之后,仅仅不到两年时间,消亡 2060 家企业,占比高达 75%。
查阅已消亡的光伏企业经营范围发现,2017 年、2018 年集中注销的光伏企业多以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光伏系统应用及系统开发,光伏系统工程施工及集成,光伏设备、光伏产品销售等业务为主,即多处于光伏产业链下游,相较于上游硅片、硅料以及中游电池片、电池组件技术研发环节而言,下游进入门槛较低,造成了大量小型光伏企业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