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批准建立海阳招虎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以来,设立保护区总面积为 7061 公顷,其中,核心区 906 公顷,缓冲区 1138 公顷,实验区 5017 公顷。依据相关规定 “ 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 同时,依据《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烟台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明确要求,实验区内的风机在 2018 年 12 月底前拆除。统计,位于招虎山自然保护区内的风力发电机共 42 台,其中 39 台位于实验区,3 台位于缓冲区。这 42 台风力发电机将被依法拆除。
目前已经拆除 41 台,剩下最后 1 台也在 2018 年底前完成拆除。同时,完成 5 台机位的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全部铺设草坪种植树木,12 月底之前所有位置完成生态恢复治理。经粗略估算,拆除一台风机费用约 20 多万,生态恢复 10 多万,共计需要 30 万左右。42 台需要花费 1200 多万。拆除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为了青山绿水永驻也是非常值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