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煤化工而言,从具体范畴看,用于生产非能源用途的烯烃、芳烃、炔烃、醇类、合成氨等产品的煤炭,不属于原料用能范畴。对于煤化工企业来说,其碳排放的压力有望得到一定程度的减轻,属于较大的利好消息。
据调研,2021 年,全国煤化工行业整体煤耗量约 56115 万吨,其中,甲醇、合成氨、煤制油、煤制气耗煤量为 22053 万吨,占 2021 年煤炭表观消费量 43.92 亿吨的 5%。2022 年前三个季度,甲醇、合成氨、煤制油、煤制气耗煤量为 1.6 亿吨,同比增长 1.9%,占 2022 年前三季度煤炭表观消费量的 4.8%。
因此综合来看,发改委、统计局的《通知》如果可以尽快落地,预计约有 5% 左右的煤炭消费量不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