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定义:驱动能量由动力蓄电池提供,座位在 4 座及以下,最高车速 40~70km/h;长度不大于 3500mm,宽度不大于 1500mm,高度不大于 1700mm,整备质量不大于 750kg;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 30 分钟最高车速要求为 40~70km/h,对续航里程(续航里程测试方法为等速法,速度要求为 30km/h)没作要求。
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定义:驱动能量由动力蓄电池提供,座位在 4 座及以下,最高车速 40~70km/h;长度不大于 3500mm,宽度不大于 1500mm,高度不大于 1700mm,整备质量不大于 750kg;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 30 分钟最高车速要求为 40~70km/h,对续航里程(续航里程测试方法为等速法,速度要求为 30km/h)没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