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0 日,山东省能源局下发《关于征集 2023 年度新型储能入库项目(第一批)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对征集项目要求如下:
锂电池储能调峰项目。以锂电池为主要储能元件,项目接入电压等级为 220kV 及以上,接入距离应在 3 公里以内,功率不低于 5 万千瓦,连续充电时长不小于 2 小时,交流侧效率不低于 85%。
压缩空气储能调峰项目。以非补燃压缩空气作为储能手段,项目功率不低于 10 万千瓦,连续充电时长不小于 4 小时,电电效率不低于 70%。
液流电池储能调峰项目。以全钒、铁铬或其他形式液流电池为储能元件,项目功率不低于 3 万千瓦,交流侧效率不低于 70%。
分布式储能项目。以云储能等技术手段和聚合商等方式,聚合功率不低于 5 万千瓦,连续充电时长不小于 2 小时。
其他新型储能项目。以铝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重力储能等低成本、长时间或大容量新技术为储能手段,项目功率不低于 3 万千瓦,连续充电时长不小于 2 小时。
调频储能项目。以锂电池、超级电容、飞轮为手段,独立或配合发电设施参与调频、转动惯量等辅助服务,功率不低于 0.9 万千瓦。
《通知》还要求:锂电池为主要存储单元的项目须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前建成投运,其他类型的须于 2024 年底前建成投运,并按要求接入省级监测平台并接受统一调度。
附:《通知》原文
来源 / 华夏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