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6 月 20 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而此前的 6 月 2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其实,从 2014 年 9 月 1 日起就开始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后又在 2017 年、2020 年、2022 年三次将该政策延续,并延续至今年 12 月底。据国家税务总局数据,2022 年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新能源汽车总计约 568.1 万辆,免税总额合计 879 亿元。
有数据显示,截至 2022 年底,这项政策累计免税规模超 2000 亿元。据官方初步估算,2024—2027 年减免车辆购置税规模总额将达 5200 亿元。显然,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对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发挥着积极作用。
做了哪些关键性调整?
与以往相比,本次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有哪些调整?一是减免政策延长了 4 年;二是设置了免税额上限,也就是对新能源乘用车减免车辆购置税设定减免税限额;三是减免力度分年度逐步退坡,时间段为 2024-2025 年和 2026-2027 年,前两年继续免征,后两年减半征收。其具体规定是:“对购置日期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 3 万元;对购置日期在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 1.5 万元。”
从中可以看出,售价在 30 万元及 30 万元以下的新能源车辆不受限额影响,30 万元以上的车辆只能按照最高限额享受减免税优惠,超出 30 万元以上的部分需按照规定税率缴纳车辆购置税。据官方以 2022 年数据测算,30 万元及 30 万元以下的新能源乘用车产量约占 87%。显然,此限额为精准设置,将普惠购置新能源乘用车消费者。
另外,这次减免税限额设定为新能源乘用车,对新能源商用车没有设定减免税限额。因此与新能源乘用车相比,新能源商用车市场渗透率偏低,竞争优势不明显。也就是说,在新能源领域,乘用车和商用车发展不平衡。这某种程度上也是在支撑新能源商用车发展。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总工程师许海东接受《汽车纵横》采访时表示,首先,这次提前公布延续和优化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将给企业带来确定性预期,以方便企业做好产品开发计划和生产安排,同时有利于稳定消费者的预期,对稳定整个市场发展有利。其次,设置免税额上限,体现了公平公正,并鼓励消费者购买更为实用的车型,同时帮助企业开发更为实用、消费群体更多的新能源汽车。这对企业、市场和消费者都有利。最后,这次政策体现了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战略的延续,继续坚定未来发展方向。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总工程师许海东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助理兼技术部部长王耀接受《汽车纵横》采访时也认为,这次购置税减免政策稳定了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市场和消费预期,同时通过免税额的递减也反映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不断成熟。他认为,3 万元的免税范围基本涵盖主流价位的新能源汽车品牌,对新能源高端市场和豪华品牌新能源汽车的影响也有限。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助理兼技术部部长王耀
王耀还表示,虽然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逐年攀高,保持着较快增速,但新能源汽车企业经营压力依然较大,仍需要国家政策扶持,鼓励企业丰富新能源汽车供应,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优势;按目前新能源汽车发展速度,2025 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将超过 1000 万辆,市占率达到 50% 以上,进入全面市场化竞争,而政策扶持对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将逐渐弱化。
政策提前公布,有利于稳定企业信心,同时政策实施年限和支持力度均超出行业预期。中汽中心中国汽车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汽政研”)方面也认为,设定单车免税上限,体现了公平原则。
还有三大关注点
对于本次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还有几点值得关注。
其一,继续对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采取减免政策,但其中提到的“增程式”汽车引发了广泛关注。 其规定:“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为此,许海东表示,这三种车型是未来汽车产业发展方向,此次享受减免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分类,国家支持政策保持了一贯性。他认为,增程式汽车本来就是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中的一个部分,甚至增程式效率更高一些。
近年来,增程式电动汽车市场规模快速上升,2022 年销量近 25 万辆。王耀表示,增程式电动汽车作为汽车产业电动化过程中的重要产品,可以较好地平衡纯电驱动和补能体验,有效应对和丰富出行场景,减少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的里程焦虑和充电焦虑,产品市场接受度不断提升。
从产品技术方面来看,王耀认为,增程式电动汽车在电池电量耗尽之后可以使用燃油发动机为电动机提供动力,相比传统汽车,减少了燃油使用量,降低了二氧化碳等污染物排放,有利于节能环保,同时它还可以提高车辆的续航能力,缓解了充电不便问题,因此国家在政策上支持增程式电动汽车发展,统筹给予其购置税减免政策。
其二,对采用“换电模式”的新能源汽车提出专项规定。 其规定:“销售方销售‘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时,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分别核算销售额并分别开具发票的,依据购车人购置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不含税价作为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对其中提到的“换电模式”相关内容该如何理解?
从新能源汽车技术发展角度来看,部分车型采取“换电模式”,需要保持一定的减免税额来予以支持。
王耀表示,原来采取“换电模式”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换电裸车和电池合并或分开开票都不受影响,而这次新政策明确了“换电模式”的新能源汽车裸车和电池如果分开开票,电池发票不计入车辆购置税征收或减免范围,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国家对换电政策的支持。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购买新能源汽车裸车(不含电池),只要购置税在 3 万元以内都可以减免,相当于提高了换电车型享受购置税优惠的门槛价格。
在许海东看来,其中“换电模式”是指只补车、不补电池,也就是“车电分离”,即车辆和电池分离,其中购车部分减免购置税,而电池属租赁性质,不含在销售价格里面,与消费者购买没有直接关系,也不好计算其电池应该减税价值额度,所以没办法减税。其实,这还是体现了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购置的优惠。
中汽政研也认为,此次新政明确了“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计税价格的计算方式及适用条件,给新商业模式留存了一定发展空间,同时加强了减免税政策的可操作性。
其三,支持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和升级。
其规定:“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标准体系发展和车型变化情况制定。”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发展在电动化、智能化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需要加强智能化发展。因此,国家将优化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技术要求,以引导企业加快技术研发和升级。
不过,中汽政研认为,其中提到的“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标准体系发展和车型变化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尚未明确,而技术要求直接关系到企业下阶段的产品研发及规划,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尽快予以明确。
来源:汽车纵横